下利,三部脉皆平,按之心下硬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三部,指浮中沉。三部皆平,乃按如长竿,无起伏波浪之势,其象在牢革之间,但牢革则僵硬少胃,此则虽平直而仍见柔软之象,且下利仍见心下硬满,知上焦必有固结不去之邪,糟粕既已下行,法当因势利导,不得比邪结上焦下之例。此土郁木横,肝脾两实,血气俱结,故当以大承急下,若脉平之义不辨,误以为和平之诊,则证治两俱违矣。
下利,脉沉(通行本误作迟)而滑者,内实也。利未欲止,宜大承气汤。
凡里实之证,脉皆沉实,以气结于中故也,故浮数者不可下。滑为血有余,虚滑多在六九菽之间,重按至骨,则脉气无力,滑象即减,若按至沉部仍鼓搏指者,内实也。
此指饮邪下利之候,故曰利未欲止,当下之乃愈。宜大承气云者,亦有审量之意,仍当辨证为断,非下利脉见沉滑者,概可下也。
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为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也。脉滑而数者,有宿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下利,脉三部皆平,亦土木互相克贼之象,攻邪即以扶正,法同急下存阴之义,脉滑而数者,乃为可下,则知前条沉滑之脉,亦当兼数明矣。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有如此者。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师曰:寸口脉滑(通行本误作浮)而大,按之反涩,尺中亦大(通行本误作微)而涩,故知有宿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宿食之证,有虚有实,有糟粕结于肠胃,有谷精滞于三焦(即手少阳之府),皆为宿食不化,乃治之或补或攻、或加消导,非宿食便为可下之证。今云寸口脉滑而大,知血有余而气充,按之反涩,则中有所阻。尺以候腹,尺中亦大而涩,知府气实而糟粕内结,故当下之。其异于阳明者,以外无经证(如汗出恶热之类)。曰宜大承气汤,则亦在存审量之意。凡下证皆当尺实乃为可攻,其小肠宿食,暮发热而尺伏当下者,又其变也。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