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四十一
二十三年八月十四日敕。两京五百里内。宜禁捕猎。如犯者。王公以下录奏。余委所司。量罪决责。
天宝五载七月二十三日。河南道采访使张倚奏。诸州府今后应缘春秋二时私社。望请不得宰杀。如犯者请科违敕罪。从之。
六载正月二十九日诏。今属阳和布气。蠢物怀生。在于含养。必期遂性。其荥阳仆射陂。陈留篷池。自今以后。特宜禁断采捕。仍改仆射陂为广仁陂。篷池为福源池。
七载五月十三日敕文。自今以后。天下每月十斋日。不得辄有宰杀。
至德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敕。三长斋月。并十斋日。并宜断屠钓。永为例程。
干元元年四月二十二日敕。每月十斋日。及忌日。并不得采捕屠宰。仍永为式。
建中元年五月敕。自今以后。每年五月。宜令天下州县。禁断采捕弋猎。仍令所在断屠宰。永为例程。并委州府长吏。严加捉搦。其应合供陵庙。并依例程。
贞元六年正月二十八日敕。每年中和节。及九月九日。自今以后。逼节放三日开屠。
开成二年八月敕。庆成节。宜令内外司及天下州府。但以素食。不用屠杀。永为例程。
会昌四年四月。中书门下奏。正月五月九月断屠。伏以斋月断屠。出于释氏。缘国初风俗。犹近梁陈。卿相大臣。颇遵此教。又弛禁不一。只断屠羊。宰杀驴牛。其数不少。鼓刀者坐获厚利。纠察者皆受贿财。比来人情。共知此弊。臣等商量。正月一岁之首。万物生育之初。请起元日断三日。每遇列圣忌日。断一日。国家崇元祖之道。竭严奉之诚。既以广阐其风。即须参用其教。仍望准开元二十二年十月二十日敕。正月七月十月三元日。各断屠三日。余望并停。缘断屠日数既少。法令所宜画一。望委御史台别条流闻奏。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