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十三
亲飨庙
太宗二。
贞观三年正月十日。上有事于太庙。十七年四月十一日。亲谒太庙。谢承干之过。
苏冕曰。贞观六年。监察御史马周上疏云。陛下践阼已来。宗庙之享。未曾亲事。遂使大唐一代之史。不书皇帝入庙之事。将何以贻厥孙谋。垂则来叶。且贞观三年。已亲飨庙矣。未知何事。致此不同。
高宗四。
永徽三年正月十八日。干封元年四月八日。总章元年十一月十九日。仪凤二年正月十四日。中宗一。
神龙元年十一月六日。亲飨太庙。相王与左羽林将军李多祚参乘。侍御史王觌上疏谏曰。多祚夷人。有功于国。适可加之宠爵。岂宜逼奉至尊。将帝弟以连衡。与吾君而共辇。诚恐万方之人。不允所望。昔汉文帝引赵谈骖乘。袁盎伏车之前曰。臣闻天子所以共六尺舆者。皆天下英豪。今汉虽乏人。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之余共载。于是斥而下之。多祚虽无赵谈之累。亦非卿相之重。不自循省。无闻固让。岂国乏良辅。更无其人。史官所书。将示于后。何袁盎之强谏。独微臣之不及。
睿宗一。
景云三年正月一日。
元宗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