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职役考一
韩延寿守冯翊,有昆弟讼田,延寿曰:"咎在冯翊。"称疾病,不听事,令、丞、啬夫、三老亦自系待罪。
元帝初元元年,赐三老帛,人五匹。
五年,赐三老帛,人五匹。
永光二年,赐三老帛。
成帝建始元年,赐三老钱、帛。
绥和元年,赐三老帛。
平帝元始三年,赐三老帛。
西汉凡县、道(有蛮夷曰道)、国(列侯所食县曰国)、邑(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千五百八十七,乡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
东汉乡置三老,掌教化,凡有孝子顺孙、正女义妇,逊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门闾,以兴善行。乡置有秩、游徼、三老。有秩,郡所置,秩百石,掌一乡人;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皆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後,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游徼掌徼循,禁司奸盗。又有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亭有长,以禁盗贼。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汉官仪》曰:"乡户五千则有秩。")
明帝即位,赐爵三老、孝弟、力田人三级。注云:"三老、孝弟、力田,皆乡官之名。三老,高帝置,孝弟、力田,高后置,所以劝导乡里,助成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