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田赋考二
○历代田赋之制
王莽末,天下旱蝗,黄金一斤易粟一斛。至光武建武二年,野榖旅生,麻菽尤盛,野蚕成茧,被於山阜,人收其利。至五年,野榖渐少,田亩益广焉。
建武六年十二月,诏曰:"顷者师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税。今军士屯田,粮储差积,其令郡国收见田租,三十而税一如旧制。"
建武十五年,诏州郡检覆垦田。
帝以天下垦田多不以实自占,又户口年纪互相增减,乃下诏州郡检覆。於是刺史、太守多为诈巧,苟以度田为名,聚民田中,并度庐屋里落,民遮道啼呼,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时诸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由趣,吏不肯伏,抵言於长寿街得之。帝怒。时东海公阳年十二侍侧,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将诘问吏,吏乃首服。十六年,河南尹张伋及诸郡守十馀人坐度田不实,下狱死。
章帝建初三年,诏度田为三品。
秦彭为山阳太守,兴起稻田数千顷,每於农月亲度顷亩,分别肥瘠,差为三品,各立文簿,藏之乡县。於是奸吏跼蹐,无所容诈。乃上言:宜令天下齐同其制。诏书以其所立条式颁令三府,并下州县。
诏以布帛为租。
时榖贵,县官给用不足。尚书张林上言:"榖所以贵,由钱贱故也。可尽封钱,一取布帛为租,以通天下之用。"从之。
和帝永兴元年,垦田七百三十二万一百七十顷八十亩百四十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