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官职
乾德四年,诏御史台、吏部流内铨、南曹、刑部、大理寺,自少卿、郎中、员外郎、知杂侍御史以下及丞簿司直、评事等,并以三周年为满,须常在本司莅事者,至日限满,即与转官。
诏京朝官将命出入及受代归阙者,宜令中书舍人郭贽、膳部知杂事滕中正、户部郎中雷德骧同考校劳绩及铨量材器,候有阙,中书类能以授之。先是,常参官自一品以下皆谓之京官,未常参官谓之未常参官。近代以常参官为朝官,未常参官为京官,故有朝官之目。
淳化五年十一月,诏吏部选人赴调,并须于京朝官内求一人为职目,用府县诸司监印。
太平兴国之初,朝臣班簿才二百人。至咸平初,四百人。
天圣元年,乃逾千人。
真宗初即位,以工侍郎郭贽知天雄军,贽自陈恋阙下不肯去,真宗曰:“全魏重地委任于卿,亦非轻也,宜去。”贽退。
召辅臣问之,辅臣对以近例亦有已受命而复留者,曰:“朕初嗣位,命贽知大藩而不行,则何以使人”卒遣之。群臣皆畏服。
谏官陈升之言:“比来馆阁选任益轻,非所以聚天下贤才、张弛成就之意,请约今在职者之数,著为定员。有论荐者,中
书籍其名,若有缺,即取其文学行义杰然为众所推者,取旨召试。”诏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