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牒
宋有天下百余年,所与分天工共民事者,皆取之疏远侧微,不私其亲,故宗室之贤,未有以勋名闻者。神宗皇帝实始慨然,欲出其英材,与天下共之,增立教养选举之法,所以封植琢磨之者甚备。行之二十年,而文武之器彬彬稍见焉。
上尝语及宗室多求外居者,宰相韩琦曰:“臣请许亲尽无服者外居,然后因之试以外官。”上曰:“宗子素未谙民政,若补外官,但虑易致过失尔。”琦曰:“陛下若命宗室习律令,久之,何患其不能从政也”参知政事赵概曰:“人臣子弟,未必皆有过人之才,使之从政,尚能粗了局事,盖积习使然。宗室固多美才,若择而任之,庶几渐知为政之方也。”上曰:“五、七年渐当以外官试之。”
富弼议裁损宗室授官。英宗问辅臣前代宗室,枢密使富弼对曰:“唐之名臣多出宗室。”枢密副使吴奎曰:“祖宗时,宗室皆近亲,然初授止于殿直、侍禁、供奉官,不如今之过也。
朝廷必为无穷计,当有所裁损。”上然之。
徽宗朝增神宗教养选举法。尚书右仆射蔡京等言:“伏考宗室在祖宗朝制禄盖寡,至仁宗时,始除南班官,自率府、副率凡五、六迁,遂至正任。承平日久,皇支浸繁,神宗皇帝乃
下诏书,别其亲疏,异其等杀,遂断自祖宗袒免亲,罢补环卫之官,尽除班行名目。袒免以外,更不赐名授官,止许应举。
自熙宁至今,宗室人无官者已一千五百余人,宗女之未嫁者亦千五百有奇,皆宣祖、太祖之裔,或有贫困失所者。臣等伏考神宗诏书,盖为袒免既已赐名授官,若愿应举者自当依进士法。
其非袒免既不赐名授官,故止令量试艺业,即推恩数,非若应进士举之难也。至于年长累试不中,则又有特与推恩、量材录用之制,则随其材器,收录尽矣。至于世数稍远及贫无依者,则又赐田存恤有差。逮元祐纷更,废量试之法,改依进士科举之制,是以自熙宁至元符初三十余年,中科举者才二十余人。
既废量试之法,亦未尝有以年长推恩者。赐田之令,徒为虚文,虽有量给钱米之法,未能周济其乏,遂致宗室不能自给。臣等谨追考神宗诏书,推原本旨,稽之往者,增以当今所可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