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卷第四大木作制度一
右﹝上﹞小殿及亭榭等用之。第八等:广四寸五分,厚三寸。
右﹝上﹞小殿藻井或小亭榭施铺作多则用之。
各以其材之广,分为十五份,以十份为其厚。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长,曲直举折之势,规矩绳墨之宜,皆以所用材之份,以为制度焉。
栱
造栱之制有五
一曰华栱,足材栱也。两卷头者,其长七十二份。每头以四瓣卷杀,每瓣长四份。与泥道栱相交,安于栌枓口内,若累铺作多,或内外俱匀,或里跳减一铺至两铺。其骑槽檐栱,皆随所出之跳加之。每跳之长,心不过三十份;传跳虽多,不过一百五十份。其压跳,交角内外,皆随铺作之数,斜出跳一缝。其华栱则以斜加长之。若丁头栱,其长三十三份,出卯长五份。
二曰泥道栱,其长六十二份。每头以四瓣卷杀,每瓣长三份半。与华栱相交,安于栌枓口内。
三曰瓜子栱,施之于跳头。若五铺作以上重栱造,即于令栱内,泥道栱外用之。其长六十二份;每头以四瓣卷杀,每瓣长四份。
四曰栱,施之于里外跳头之上,与耍头相交,及屋内栋缝之下。其长七十二份。每头以五瓣卷杀,每瓣长四分。若里跳骑梁,则用足材。
五曰慢栱,施之于泥道、瓜子栱之上。其长九十二份;每头以四瓣卷杀,每瓣长三份。骑梁及至角,则用足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