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卷第五大木作制度二
大木作制度二
梁
造梁之制有五:
一曰檐垘:如四椽垘及五椽垘;若四铺作以上至八铺作,并广两材两栔;草垘广三材。如六椽至八椽以上垘,若四铺作至八铺作,广四材;草垘同。
二曰乳垘:三椽垘,若四铺作、五铺作,广两材一栔;草垘广两栔。六铺作以上广两材两栔;草垘同。
三曰札牵:若四铺作至八铺作出跳,广两材;如不出跳,并不过一材一栔。
四曰平梁:若四铺作,五铺作,广加材一倍。六铺作以上,广两材一栔。
五曰厅堂梁垘:五椽、四椽,广不过两材一栔;三椽广两材。余屋量椽数,准此法加减。
凡梁之大小,各随其广分为三分,以二分为厚。
造月梁之制:明垘,其广四十二份。梁首不以大小从,下高二十一份。其上余材,自枓里平之上,随其高匀分作六分;其上以六瓣卷杀,每瓣长十份。其梁下当中凹六份。自枓心下量三十八份为斜项。斜项外,其下起凹,以六瓣卷杀,每瓣长十份;第六瓣尽处下凹五份。梁尾上背下凹,皆以五瓣卷杀。余并同梁首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