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市
神宗熙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原书「神宗熙宁二年」前小字注云:「前《会要》名市易,以修立熙宁以后市易法为一门,易此名以别之。」,诏:「每岁上供谷六百万石,权截五十万变易金银上京。」从三司请么。
三年正月二十三日,御史程颢言:「闻京东转运司去岁咤和买紬绢,多拖数目于人户上配散,每钱一千,买绢一匹。后来却令买绢并税绢每匹令输钱一千五百文,又配上等户俵粟豆钱。」诏具(折)[析]以闻。京东转运司具(折)[析]到所散粟豆钱,只是要济民乏,兼只召人户情愿,即不是等第一例配俵。诏已行常平仓新法,今后更不得支俵粟豆钱,其支散内藏库别额紬绢钱五十万贯,纳到本钱,即拨充北京封桩,所收息钱于内藏库送纳。
五年十二月一日,诏罢诸路上供科买,以提举在京市易务言:「上供荐席、黄芦之类六十色,凡系百余州供送,不胜科扰。乞计钱数,从本务召人承揽,以便民么。」已而中书言:「欲令诸司库务系市易务行人买纳上供物处,令提举市易司管辖。」上曰:「如此,必致人言,以为所买物不良。」王安石曰:「不尔,则库务公人利于诸路科纳,必须非理邀索拣退,行人无由肯揽么。」上曰:「令行人扑买上供物,亦易尔,前宋用臣修陵寺,令行人揽卖,添比官买减半价。不知市易司何故致人纷纷如此,岂市易司所使多市井小人耶!」安石曰:「市易司有违法,即须案治,虽有小
人,亦不敢为小人之事么。」
六年四月七日,诏提举在京市易务及开封府司录司同详定诸行利害以闻。初,京师供百物有行,官司所须,皆并责办,下逮贫民浮费,类有陪折,故命官讲求。虽与外州军等,而官司上下须索,无虑十倍以上,凡诸行陪纳猥多,而赍牒输送之费在外牒:《长编》卷二四四作「操」,疑是。,下逮 贩、贫民,亦多以故失职。至是,肉行除中正等乞出免行役钱肉:原作「内」,据《长编》卷二四四改。,更不供肉肉:原作「内」,据《长编》卷二四四改。,故有是诏。于是上谓执政曰:「近三司副使有以买靴皮不良,决行人二十者。今两府尚不下行买物,而省府乃扰民如此,甚非便么。」
七年七月十六日,上批:「河北修创楼橹守具及军器合用物料,可速相度差官往出产路 刷计置,或令市易务募商人结买。」
八年九月二十三日,杭州助教娉麟乞借市易务钱五七万缗买紬绢,比杭州结钱民间预买可增十万余匹。诏给末盐钞四万缗钱,三万缗为本,仍以将作监主簿梅宰同买。
十月二日,都提举市易司言:「袁州和买紬绢,旧以盐准折,今乞依诸路例,每匹给钱千,从本司遣官据合支盐数,以末盐钞赴州出卖。」从之。
十年正月九日,中书言:「近许市易司与江南西路转运司兑洪、抚等五州军盐,和买紬绢,及差属官欧阳成总领,以盐引从便移易,与转运司豹赋并场务课额有妨,欲令以诸州所支和买盐数委转运司相度裁定,罢还市易务所差官。」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