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 明史
明初吏治
明史魏觀等傳贊云:太祖起閭右,稔墨吏為民害,嘗以極刑處之。然每旌舉賢良以示勸,不專任法也。嘗遣行人齎敕賜平陽令張礎、建陽令郭伯泰,旌其治行。又或因士民之請留良吏,輒進秩留任。並有坐事被逮,部民列善狀上聞,亦復其官,且轉加超擢者。既擢矣,而其人改節易操,則又重法繩之。所以激勸者甚至。故一時吏治多可紀。今循吏傳可考也。
天下府州縣官來朝,帝諭之曰「天下初定,百姓財力俱困,如初飛之鳥,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搖其根,在安養生息之而已。惟廉者能約己而利人,爾等當深念之。」又嘗諭戶部「國家賦稅已定,撙節用度,自有餘饒,使民得盡力農桑,自然家給人足,何事聚斂也。」沿及成祖、仁、宣、英、景、憲、孝諸帝,亦皆加意吏治,其有政績卓著,往往特敕獎之。如成祖之於史誠祖,仁宗之於劉綱是也。
諸良吏秩滿當遷,或罣誤罷黜,亦多因部民之請,俾進秩視事,往往至二、三十年不易。
其有因而作奸者,如永寧稅課使劉迪結耆老請留漢中,同知王聚求屬吏保奏,則又斥譴隨之。(皆宣宗時事)
閱數年,輒遣大臣分往各直省考察官吏,嚴其黜陟。而緊望之地則特詔大臣各舉所知以為守令。
如宣德中,先擇京官九人為郡守,繼擇二十五人為郡守。
正統中,擇京官十一人為郡守,後多為良吏,為名臣。
蓋朝廷既以吏治為重,中外大臣亦無不留意人才。
仁宗詔各舉所知,郎中況鍾以張宗璉薦,帝問楊士奇,士奇曰「宗璉實賢,臣與王直將舉之,不意為鍾所先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