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宋史
歲幣
宋真宗與遼聖宗澶淵之盟,定歲幣之數: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
仁宗時,遼興宗以求地為兵端,再與定盟,加歲幣銀絹各十萬兩匹。
夏主元昊既納款,賜歲幣銀絹茶綵共二十五萬五千。
南渡後,高宗與金熙宗和議成,歲幣銀絹二十五萬兩匹。
孝宗再與金世宗議和,改為銀絹二十萬兩匹。
開禧用兵既敗,寧宗再與金章宗議和,增為銀絹三十萬兩匹。
至金哀宗時,宋停其歲幣。
後數年金亡,元太宗曾遣王來徵歲幣銀絹二十萬兩匹,宋不與。
按宋之於金,歲幣外,每金使至又有餽贈,大使金二百兩,銀二千兩,副使半之,幣帛稱是。此例廟堂之上亦知之。故路伯達使宋回,上所得金銀以助邊費。(見金史路伯達傳)梁肅使宋回,以所得禮物多,至推排物力時,自增六十貫。(金史梁肅傳)金使至夏國者,夏國餽贈,視詔書幾道為多寡。完顏綱為賜夏主生辰使,章宗特命齎三詔以厚之。(金史完顏綱傳)金史路伯達傳贊曰「受歲幣,禮也;使者至燕享,亦禮也,納其賄可乎?乃習以為常,莫有知其非者。出則云酬勞效,歸則云增物力,上下惟利是視,此何理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