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宋齐梁陈书
「臨灃侯劉晃謀反,伏誅。」(南史書「誅臨灃侯劉晃。」是也。)
其黨於道成而為之助力者,轉謂之起義。
如「張敬兒等起義兵」是也。
作劉宋本紀而以為劉氏者曰「反」,為蕭氏者曰「義」,此豈可筆之於書?顧有所不得已也。然亦有可見其微露實事之處。
如後廢帝紀,謂「廢帝昱無道,齊王順天人之心,潛圖廢立,與王敬則謀之。敬則結昱左右楊玉夫等二十五人,乘夜弒昱。玉夫以昱首付敬則,敬則馳至領軍府以呈齊王,王乃戎服入宮,以太后令迎安成王即位。」是道成為弒君主謀,已不待辨也。
沈攸之傳,雖不敢載其「寧為王凌死,不作賈充生」之語。(見南史)然猶存攸之上武陵王贊一書,以見其忠於宋室之志。(書曰「下官位重分陝,富兼金穴,豈不知俯眉苟安,可保餘齒?何為不計百口,甘冒患難?誠感歷朝知遇,欲報宋室耳!若天必喪道,忠節不立,政復闔門碎滅,百死無恨。」)
黃回傳亦載「其與袁粲約,欲從御道直向臺門,攻齊王於朝堂。會粲敗,乃不果。」劉秉傳,謂「齊王輔政,四海屬心,秉密懷異圖,與袁粲及黃回等謀作亂,為齊王所誅。」此亦各見其盡節於宋。
至袁粲傳,雖不敢載當時諺語「可憐石頭城,寧為袁粲死,不作褚淵生」之句,然傳內謂「齊王功高德重,天命有歸,粲自以身受顧託,不欲事二姓。乃與黃回、卜伯興等謀,矯太后令,使伯興等據宿衛兵,攻齊王於朝堂。事洩,為齊王攻破石頭,被殺。」則明著其送往事居(埋葬死者,事奉生者),不濟,則以死繼之,其志節為不可及也。
又如明帝諸子傳:隨陽王翽、新興王嵩,皆先書「元徽四年,年六歲。」下書「齊受禪,以謀反,賜死。」元徽四年至昇明三年,齊受禪僅三閱歲,則翽等僅九歲耳,九歲之人,豈能謀反?而曰「以謀反,賜死。」則齊之戕及亡國之童稚,不言可知也。
然則約之書宋齊間事,尚不至大失實也。蓋是非之公,天下共之,固不能以一手掩萬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