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宋齐梁陈书
宋書書宋齊革易之際
沈約在蕭齊修宋書,永光以後(前廢帝)皆其筆也,故於宋齊革易之際,不得不多所忌諱。
如後廢帝紀,但歷敘帝無道之處,以見其必當廢殺。
順帝紀,亦但敘蕭道成之功勳,進位相國,封十郡為齊公。備九錫,進爵齊王,增封十郡,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下云「天祿永終,遜位於齊,帝遷居於丹陽宮。齊王踐祚,封帝為汝陰王。建元元年,殂於丹陽宮,年十三,諡曰『順帝』。」絕不見篡奪之跡。(南史書「帝遜位於東邸時,王敬則以兵陳殿廷。帝在內聞之,逃於佛蓋下。太后懼,自帥奄豎索之。黃門或促帝,帝怒,抽刀殺之。帝既出,居於丹陽宮,齊兵衛之。齊建元元年五月,帝聞外馳馬者,懼亂作,監者殺王,而以病訃。齊人德之,賞之以邑。」)
其於諸臣之效忠於宋,謀討蕭道成者,概曰「反」、曰「有罪」。
如昇明元年(宋順帝),書「沈攸之舉兵反。」(南史書「舉兵不從執政。)
又書「司徒袁粲據石頭反。」(南史書「粲據石頭,謀誅蕭道成,不果,旋見覆滅。」)
「吳郡太守劉遐反。」(南史書「據郡不從執政。」)
「王宜興有罪,伏誅。」(南史書「貳於執政,見殺。」)
「兗州刺史黃回有罪,賜死。」(南史書「貳於執政,見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