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宋齐梁陈书
宋書作於齊,其於晉宋革易之際,固可無所避諱。
乃宋武紀「歷敘其勳高績茂,以致晉恭帝自願禪位。宋武尚奉表陳讓,晉帝已遜於琅琊王第,表不獲通,乃即位。封晉帝為零陵王,令食一郡,載天子旌旗,一用晉典。」斯固儼然唐虞揖讓光景,絕不見有逼奪之跡。(紀內惟將禪時,有司以禪草呈晉帝,晉帝欣然曰「桓玄之時,天命已改,重為劉公所延,將二十載,今日之事,固所甘心。」此數語,略見禪位之非出於晉帝本心。)
至零陵王之殂,則王被廢後方慮禍,自與褚妃煮食於床前。宋武使其妃兄褚淡之往視妃,妃出與相見,兵士即踰垣入,進藥於王,王不肯飲,乃以被掩殺之。(南史)此其悖逆凶毒,為自古所未有,則書法自應明著其罪。乃永初二年,書「零陵王薨。車駕三朝,率百官舉哀於朝堂,一依魏明帝服山陽公(漢獻帝)故事。」一若零陵之壽考令終,宋武之恩禮兼備者。
又文帝為太子劭所弒,尤屬千古之奇變,而本紀亦只書「上崩於合殿,年四十七。」絕無一字及於被弒。
其他如前廢帝以藥酒酖死沈慶之,而本紀書「新除太尉沈慶之薨。」
明帝賜劉道隆死,而書「新除中護軍劉道隆卒。」
建安王休仁以酖死,而書「建安王休仁有罪,自殺。」
帝又賜巴陵王休若死,而書「巴陵王休若薨。」
凡遇朝廷過舉,無一不深為之諱,皆徐爰舊書也。約作宋書於齊朝,可無所諱;爰作宋書於宋朝,自不得不諱,諱之於本紀,而散見其事於列傳,當日國史體例本如是。沈約急於成書,遂全抄舊文而不暇訂正耳。
南史於零陵王殂,則書曰「宋志也。」於文帝之崩,則書「元凶劭搆逆,帝崩於合殿。」以及沈慶之、建安王、巴陵王之死,亦直書曰「賜死」、「酖死」,較為得實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