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癸丑”,原本及诸本并作“癸酉”。魏本、廖本注曰:“当作‘丑’。”今按:《旧唐书.顺宗纪》四月癸丑:“赠入吐蕃使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张荐礼部尚书。”据改。
[78]“词”,文本作“辞”。
[79]“浙西”,原本及诸本并作“江东”。朱熹云:“‘江’,或作‘浙’。”文本、魏本“江”并作“浙”。今按:两唐书《张荐传》载表荐张荐者,并作“浙西观察使李涵”。则此处“江东”,当作“浙西”。
[80]魏本无“兼”字。
[81]“回纥可汗”,原本及诸本并作“回纥子”。《新唐书.回鹘传》:“(永贞)十一年,可汗死,无子,国人立其相骨咄禄为可汗,以使者来。诏秘书监张荐持节爱滕里逻羽录没蜜施合胡禄毗伽怀信可汗。”今按:怀信可汗乃奉诚可汗相,而非其子。此处作“册回纥子”,疑误。查《册府元龟》卷六六二“奉使部”载张荐三使异国事。自贞元“四年”至“吐蕃传归其柩”止,文字并同于《实录》,当出自《实录》者。而其中“回纥子”作“回纥可汗”。则知《实录》原文当作“回纥可汗”,宋初馆阁所藏原本尚不误。
[82]“纥辟驿”,原本及诸本并作“回纥辟”。朱熹云:“‘辟’字恐误。”魏本注:“孙曰:荐涉蕃界二十余里,至赤岭东被病,返于回纥壁驿,年六十一。”陈景云《点勘》:“按旧史,张荐使吐蕃,至赤岭东被病,殁于纥壁驿,吐蕃传其柩以归,此回纥辟乃传写之误。”今按:孙注、《点勘》,均引《旧唐书.张荐传》。“二十”今本旧传作“二千”。回纥辟:旧传作“纥壁驿”。《册府元龟》卷六六三记张荐使吐蕃事,作“纥辟驿”。是“回纥辟”当为“纥辟驿”之误。
[83]“辅”,文本作“相”。“居”,文本作“言”。
[84]文本“观察”下多一“使”字。
[85]朱熹云:“‘立’,或作‘以’。”[86]朱熹云:“‘收’,或作‘牧’。”文本“收”作“牧”。祝本、魏本注曰:“洪曰:‘收’字,今本误作‘牧’。”[87]“估”,原本作“佑”。祝、文、魏本并作“估”,是。据改。估:直也。
[88]朱熹云:“‘可’,或作‘所’。”文本“可”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