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百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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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准
准,汉乾?元年官吏部员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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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禁摄官冲替奏
臣以国家选择令佐,或从铨注,或是敕除。立考课以校政能,验贪廉而行黜陟。如斯条贯,尚有阙遗。近者诸道州府,多署摄官。以代正授,既不拘於考绩,唯掊敛於资财,致使户民,转为蠹耗。臣请示诸道州府长吏,如令佐正官月限已满,除替未到,不限时月,切不得以摄官冲替,须待正授替官,即令对面交割县务,然後本州使出给解由批书历子。如此则承真命者守文畏法,求摄任者退亦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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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周
周,魏州人。事後唐明宗,以战功拜刺史。晋天福中历贝州、泾州节度使,迁武胜、保义、义武、成德四镇。杜重威降契丹,欲自引决,家人迫以出降,授武胜军节度使检校太师。汉祖入立,徙镇武宁,加同平章事。乾?元年卒,赠中书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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