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周文
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於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
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
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颖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周郑交质】(隐公三年《左传》)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於郑,郑公子忽为质於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石碏谏宠州吁】(隐公三年 《左传》)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
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