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百二十八 ◎资产部八
○屠
《周礼·地官下》曰:凡屠,敛其皮角筋骨,入于王府。(以当税给作器物也。)
《史记》曰:魏公子毋忌,请朱亥夺晋鄙军,亥笑曰:"臣乃市井鼓刀屠者,公子亲数存之。所以不报谢者,小礼无所用。今乃臣效命之秋也。"
又曰:淮阴屠中少年有侮韩信者,曰:"汝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
又曰:樊哙,少以屠狗为事。
《东观汉记》曰:闵仲叔客居安邑者,老病家贫,不能买肉,日买一片猪肝,屠者不肯为断。
王隐《晋书》曰:愍怀太子令人屠肉,自己分齐,手揣轻重,斤两不差。公曰:"其母本屠家女。"
《齐书》曰:王敬则少时屠狗,商贩遍於三吴。后为吴兴太守,入乌程,从市过,见屠肉枅,叹曰:"是我少时在此作也!"召故人饮酒,说平生,不以屑也。
萧子显《齐书》曰:帝於芳乐苑立市,太官每旦进酒肉杂肴,使宫人屠酤。
《周书》曰:太祖常游上党,有市屠壮健,众多畏惮。太祖气凌之,尝醉,命屠进几割肉,小不如意叱之。屠坦其腹,谓太祖曰:"尔豪则刺我。"太祖即剚其腹。市人骇观,执之属吏,李继韬惜而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