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时序部一
○律
《吕氏春秋》曰:黄帝命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山,取竹於嶰谷,以生空窍厚均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十二筒,听凤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故曰,黄锺之宫,律之本也。(凤有雌雄,故律有阴阳。)
《书》曰: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
又曰: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声谓五声,宫商角徵羽,律谓六律六吕,十二月之音气,言当依声律以和乐。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伦,理也。八音能谐,理不错夺,则神人咸和。命夔使勉之。
又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以出纳五言,汝听。(孔氏曰:言以六律和声音,察天下治理及忽怠者。又以出纳仁义礼智信五德之言,汝当听审之也。)
《礼》曰:孟春之月,律中太蔟。蔟,凑也,言万物始大而凑也。
《周礼》曰:大司乐以六律、六吕、五声、八音、六舞,(六代舞。)大合乐致鬼神。
又注曰:律吕相生者,上生者三分益一,下生者三分减一。黄锺律长九寸,下生林锺,六寸十律也。
《左传》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长短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
《尔雅》曰:律谓之分。(郭璞注曰:律管,可以分气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