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孝王使人刺杀故相袁盎。景帝召田叔案梁。具得其事,乃悉烧狱词,空手还报。上曰:“梁有之乎?”对曰:“有之。”“事安在?”叔曰:“焚之矣。”上怒,叔从容进曰:“上无以梁事为也。”上曰:“何也?”曰:“今梁王不伏诛,是汉法不行也,如其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卧不安席,此忧在陛下也。”于是上大贤之,以为鲁相。
叔为鲁相,民讼王取其财物者百余人。叔取其渠率二十人,各笞二十,余各搏二十,怒之曰:“王非汝主耶?何敢言!”鲁王闻之,大惭,发中府钱,使相偿之。相复曰:“王使人自偿之;不尔,是王为恶而相为善也。”又王好猎,相常从。王辄休相出就馆舍,相出,常暴坐待王苑外。王数使人请相休,终不休,曰:“我王暴露,我独何为就舍?”王以故不大出游。
(评注:洛阳人有相仇者,邑中贤豪居间以十数,终不听。住见郭解,解夜见仇家,仇家曲听解。解谓日:“吾闻洛阳诸公居间,都不听。今子幸听解,解奈何从他邑夺贤士大夫权乎?”径夜去,属曰:“俟我去。令洛阳豪居间。”事与田叔发中府钱类。王祥事继母至孝。母私其子览而酷待祥。览谏不听,每有所虐使,览辄与祥俱,饮食必共。母感动,均爱焉。事与田叔暴坐侍王类。)
「译文」
西汉景帝时梁孝王很受太后宠爱,他派人刺杀了过去的丞相袁盎,于是景帝召见田叔,让他去调查审理这件案子,然当田叔完全掌握了案情后,却把此案的供词全部焚烧,空着手回到朝廷汇报。景帝问他:“梁孝王有这件事吗?”田叔回说:“有这件事。”景帝又问:“供词在哪里?”田叔说:“我把它烧了。”景帝大怒。田叔却不慌不忙地说道:“皇上请不要再追究梁孝王这件事了。”景帝问:“为什么呢?”田叔答道:“现在不杀梁孝王,汉朝的法律就无法施行;如果杀了梁孝王,皇太后会吃不好饭,睡不好觉,那时陛下就要担忧了。”于是,景帝认为田叔十分贤良,让他做了鲁国的丞相。
田叔为鲁国丞相后,有百余民众状告鲁王夺取他们的财物。田叔抓住了他们其中二十个领头者,各鞭笞了二十下,其余众人各打了二十下,尔后又怒气冲冲地向他们斥责道:“鲁王不是你们的君主吗?为何敢说他的不是!”鲁王听说了这件事后,大感惭愧,拿出了府中所藏之钱,让丞相给百姓赔偿。丞相回答道:“大王,您自己找人赔偿吧,不然的话,是大王做恶事而丞相做善事了啊。”
另外,鲁王喜爱狩猎,丞相常常随从。鲁王总是让丞相离开馆舍回去休息,丞相出去以后,常常露天坐在鲁王的苑圃外等候。鲁王几次让人请丞相去休息,他始终不回去,说:“我们的大王还在外边暴晒,我自己为什么回房舍?”鲁王因此就不大出外游猎了。
主父偃
汉患诸侯强,主父偃谋令诸侯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而汉为定其封号。汉有厚恩而诸侯渐自分析弱小云。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