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
(《别录》中品)
【释名】明视。
时珍曰∶按魏子才《六书精蕴》云∶兔字篆文象形。一云∶吐而生子,故曰兔。《礼记》谓之明视,言其目不瞬而 然也。《说文》兔子曰 (音万)。狡兔曰 (音俊),曰 (音谗)。《梵书》谓兔为舍舍迦。
【集解】颂曰∶兔处处有之,为食品之上味。
时珍曰∶按∶《事类合璧》云∶兔大如狸而毛褐,形如鼠而尾短,耳大而锐。上唇缺而无脾,长须而前足短。尻有九孔,趺居, 捷善走。舐雄豪而孕,五月而吐子。其大者为KT(音绰),似兔而大,青色,首与兔同,足与鹿同,故字象形。或谓兔无雄,而中秋望月中 顾兔以孕者,不经之说也。今雄兔有二卵,古乐府有“雄兔脚扑速,雌兔眼迷离”,可破其疑矣。《主物簿》云∶孕环之兔,怀于左腋,毛有纹采,至百五十年,环转于脑,能隐形也。
王廷相《雅述》云∶兔以潦而化为鳖,鳖以旱而化为兔肉 【气味】辛,平,无毒。诜曰∶酸,冷。
时珍曰∶甘,寒。按∶《内则》云∶食兔去尻,不利人也。《风俗通》云∶食兔髌多,令人面生髌骨。
弘景曰∶兔肉为羹,益人。妊娠不可食,令子缺唇。不可合白鸡肉及肝、心食,令人面黄。合獭肉食,令人病遁尸。与姜、橘同食,令人心痛、霍乱。又不可同芥食。
藏器曰∶兔尻有孔,子从口出,故妊妇忌之,非独为缺唇也。大抵久食绝人血脉,损元气、阳事,令人痿黄。八月至十月可食,余月伤人神气。兔死而眼合者杀人。
【主治】补中益气(《别录》)。热气湿痹,止渴健脾。生食,压丹石毒(《日华》)。腊月作酱食,去小儿豌豆疮(《药性》)。凉血,解热毒,利大肠(时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