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之三
(鼠类一十二种)
【校正】旧在虫鱼部,今据《尔雅》移入兽部。
【释名】 (古 字,或作 )、时珍曰∶按∶《说文》 字篆文象形,头足似鼠,故有鼠名。
宗 曰∶ 皮治胃逆,开胃气有功。其字从虫从胃,深有理焉。
【集解】《别录》曰∶ 生楚山川谷田野。取无时,勿使中湿。
弘景曰∶处处野中时有此兽。人犯之,便藏头足,毛刺人,不可得捉。能跳入虎耳中,而见鹊便自仰腹受啄,物相制如此。其脂烊铁,中入少水银则柔如铅锡。《蜀图经》曰∶状如 、豚。大者如豚,小者如瓜。脚短多刺,尾长寸余,惟苍白色。脚似猪蹄者佳;鼠脚者次之。去肉,取皮火干。又有山枳鼠,皮正相似,但尾端有两歧为别;又有虎鼠,皮亦相类,但以味酸为别;又有山豚,颇相似,而皮类兔皮,其色褐,味甚苦,俱不堪用。
时珍曰∶ 之头、嘴似鼠,刺毛似豪猪,蜷缩则形如芡房及栗房,攒毛外刺,尿之即开。《炙毂子》云∶刺端分两头者为 ,如棘针者为KT 。与蜀说不同。《广韵》云∶似 而赤尾者,名暨居。
【正误】恭曰∶ 极狞钝。大如豚,小如瓜。恶鹊声,故反腹受啄,欲掩取之,犹鹬、蚌也。虎耳不受鸡卵,且去地三尺, 何能跳之而入。野俗鄙言,遂为雅记,深可怪也。
宗 曰∶《唐本》注摈陶,理亦当然。
时珍曰∶按《淮南子》云∶ 使虎申,蛇令豹止。又云∶鹊屎中 。《纬书》云∶火烁金,故鹊啄 。观此则陶说非妄也,而苏氏斥之,寇氏和之,非矣。蜈蚣制龙、蛇,蜒蚰、蛞蝓制蜈蚣,岂在大小利钝耶?物畏其天耳。《蜀图经》所谓虎鼠即 鼠,亦 中一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