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眼
(《本经》中品)
【校正】自木部移入此。
宗 曰∶龙眼专为果,未见入药。本草编入木部,非矣。
【释名】龙目(《吴普》)、圆眼(俗名)、益智(《本经》)、亚荔枝(《开宝》)、荔枝奴、骊珠、燕卵、蜜脾、鲛泪、时珍曰∶龙眼、龙目,象形也。《吴普本草》谓之龙目,又曰比目。曹宪《博雅》谓之益智。
弘景曰∶广州有龙眼,非益智也,恐彼人别名耳。
志曰∶甘味归脾,能益人智,故名益智,非今之益智子也。
颂曰∶荔枝才过,龙眼即熟,故南人目为荔枝奴。又名木弹。晒干寄远,北人以为佳果,目为亚荔枝。
【集解】《别录》曰∶龙眼生南海山谷。一名益智。其大者似槟榔。
恭曰∶龙眼树似荔枝,叶若林檎,花白色。子如槟榔,有鳞甲,大如雀卵。
颂曰∶今闽、广、蜀道出荔枝处皆有之。嵇含《南方草木状》云∶木高一、二丈,似荔枝而枝叶微小,凌冬不凋。春末夏初,开细白花。七月实熟,壳青黄色,纹作鳞甲,形圆,大如弹丸,核若木 子而不坚,肉薄于荔枝,白而有浆,其甘如蜜。实极繁,每枝三、二十颗,作穗如蒲桃。汉时南海常贡之,大为民害。临武长唐羌上书言状,和帝感其言,下诏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