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霍乱门(凡十六案)
案十一
邑北柿园村李文祥,二十一岁,秋季患霍乱,三日未愈。迎余往治,见患者身带二十余针,某医云:“须隔一夜,方可起针”。患者呕吐泄泻不止,腹疼如故,而脾脉虚细,肝肾脉濡弱,此邪尽正虚,补犹恐不及,何可再针。余将针概为起去,用十全大补汤三服而瘳。夫针用以杀毒,毒尽当止,隔夜起针,庸医惑众,令人费解。
十全大补汤
党参15克,茯苓15克,白术10克,当归10克,川茸7.5克,熟地18克,炙芪12克,杭白芍10克,炙甘草10克,肉桂6克,水煎服。
【按】针刺治病,当补则补,当泻则泻,补泻留去,视证而施。庸医不解其意,惑众罔为,令人可恶。翟氏之言虽逆耳,然中肯,宜引为鉴戒。
案十二
余表侄年六岁,于五月间患霍乱。吐泻二日不止,脉皆细小,幸喜有神,面无败色,此时气血双亏,先针足三里、中脘二穴,俱行补法,复针内关穴,吐泻稍止。用参苓桂附汤:
党参15克,白术12克,茯苓10克,炙甘草10克,附子6克,丁香3克,肉桂6克,炙黄芪15克。
煎成冷服,仍吐不受。余曰;“吐者任吐,服药无停。”约有二、三时许,吐已减,三日服四帖,饮食渐进,元气日复。又调理二十余日,始能行步。
【按】初为霍乱,吐泻后邪尽正虚,气血双亏,欲速取效则不达。翟氏采用服药和调治后天并重的原则,取效甚捷,可以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