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辨 验胎 养胎 恶阻 胎动 漏胎下血 惊胎僵仆 胎上逼 安胎 半产 胎不长养过期不产 咳嗽 子烦 类中风 伤风 伤寒 疟 痢 子淋 遗尿 诸血 吐衄 诸痛 子肿不语 谵语 子悬 子痫 乳泣腹啼 鬼胎 下私胎法 断子法)
经云。何以知怀子之且生。身有病而无邪脉也。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胞络之脉绝也。胞络者。系于肾。少阴之脉贯肾。系舌本。故不能言。无治也。当十月复。妇人重身。毒之何如。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
言有是病而用是药。药虽峻克。可无伤于胎息也。
金匮云。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
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平脉者。言其无病之脉也。惟阴脉小弱。以其营气不足耳。凡感邪而营气不足者。则必恶寒发热。今无寒热。妨于食。是知妊娠矣。妊娠血聚气搏。经水不行。至六十日始凝成胎。斯时营气并于胎元。而胃气不足。津液少布。故其人渴不能食。宜桂枝汤和营益胃。设有医以他治。反加吐下者。此为恶阻。则绝之。谓绝止医治。候其自安。不可用药更伤其胃气也。楼全善云。尝治一妇恶阻病吐。愈治愈逆。因思仲景绝之之旨。遂停药月余自安。
妇人宿有 病。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 痼害。妊娠六月动者。
前三月经水利时。胎也。下血者。后断三月 也。所以血不止者。其 不去故也。当下其 。桂心茯苓丸主之。宿有 痼。谓妇人行经时遇冷。则余血留而为 。然 病妇人恒有之。或不碍子宫。则仍行经而受孕。虽得血聚成胎。胎成三月而经始断。断未三月而 病复动。遂漏下不止。在下。迫其胎。故曰 痼害。胎以脐上升动不安。洵为真胎无疑。若是鬼胎。即属阴气结聚。
断无动于阳位之理。今动在于脐上。是胎已六月。知前三月经水虽利。而胎已成。后三月经断。而血积成 。是以血下不止。故用桂心、茯苓、丹皮、桃仁以散其 。芍药以护其营。则血方止而胎得安。世本作桂枝茯苓丸。乃传写之误。详桂枝气味俱薄。仅堪走表。必取肉桂之心。方有去。 之功。安常所谓桂不伤胎。勿疑有碍于妊。观下条子脏开用附子汤。转胞用肾气丸。俱用桂、附。内经所谓有故无殒是也。妇人怀妊六七月。脉弦发热。其胎愈胀。腹痛恶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脏开故也。当以附子汤温其脏。妊娠脉弦为虚寒。虚阳散外。故发热。阴寒内逆。故胎胀。腹痛恶寒者。其内无阳。子脏不能司闭藏之令。故阴中觉寒气习习如扇也。用附子汤以温其脏。则胎自安。世人皆以附子为堕胎百药长。仲景独用以为安胎圣药。非神而明之。莫敢轻试也。
师曰。妇人有漏下者。有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