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证
经义
《至真要大论》曰:诸湿肿满,皆属于脾。诸痉项强,皆属于湿,太阴司天,其化以湿。湿气大来,土之胜也,寒水受邪,肾病生焉。风气大来,木之胜也,土湿受邪,脾病生焉。湿淫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生气通天论》曰:因于湿,首如裹。湿热不攘,大筋 短,小筋弛长。 短为拘,弛长为痿。汗出见湿,乃生痤痱。秋伤于湿,上逆而咳,发为痿厥。
《痹论》曰: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也。湿气胜者,为着痹也。不与风寒湿气合,故不为痹。其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湿甚也。阳气少,阴气盛,两气相感,故汗出而濡也。
《百病始生篇》曰:风雨则伤上,清湿则伤下。
《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身半以上者,邪中之也;身半以下者,湿中之也。
《太阴阳明论》曰:故阳受风气,阴受湿气。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
《调经论》曰:寒湿之中人也,皮肤不收,肌肉坚紧,营血泣,卫气去,故曰虚。虚者,聂辟气不足,按之则气足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
《刺志论》曰:谷入多而气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
《脏气法时论》曰: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禁湿地濡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