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济方有关说明
二、本书的主要校勘本有:明永乐刻本残卷19卷(合四库本卷数54卷)和明抄本残卷35卷(合四库本卷数83卷)。
三、本书主本经用明永乐刻本核对的有54卷(注一);经用明抄本核对的有83卷(注二)。
四、本书主本凡与上列明本有出入时,除非明本确凿有误,不予采纳外,概从明本或改、或删、或增。但遇药用量有异时,为了留供参考,则予并存。凡据明本增入的药用量,均加上括弧,以资区别。
五、本书所据主本因系手抄本,故所存有的衍误脱简较多(包括论、方、药、药用量等)。为了提高质量,尽可能按照原书所注出处,详考始末,寻求原始文献进行校补。
六、本书所据主本原有的一部分衍误、错简,如系明显的笔误或脱漏,为了便于阅读,径自订正,不予存疑。
七、本书所据主本原有的一部分衍误,如一时无从校补,也无把握改动者,概予存疑。如属缺字、缺文,则文内加按语注明,以备今后查考。
八、本书所据主本原有目录与正文不符之处,今已据正文改正目录,以资两相符合。
九、本书所据主本卷首原有总目和分目两种,兹为符合分订需要,分目按类分立,以便本阅。
十、本书由于写作当时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书中不可避免的存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如卷269至271的符禁门及卷344妊娠诸疾门内的产图及咒禁诸法,因无实际用途,故予删文存目;部分散在的不合理部分,因与上、下文有牵连关系,姑予保留,希望读者加以注意,有批判地接受。如又针灸门内所附人形图,因系辗转描绘,已有失真之处;同时,该类附图大多为示意图,故实用意义不大也予撤去。
十一、本书采取横排形式。横排后,书中原有“右药”等的右字,按现在形式应改为“上”字,但为保存古书原字,不予改动。此外,本书所用某些字体,有古写、简写以及前后不够统一等情,这是因为本书原有资料出处不一,故不予强求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