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三
[卷第三十三] 求子法及方一十二首
千金论曰,夫妇人之别有方者以其血气不调,胎妊生产崩伤之异故也,是以妇人之病,比之男子十倍难疗经言妇人者,众阴所集常与湿居,十四岁以上阴气浮溢,百想经心,内伤五脏,外损姿颜。月水去留前后交互,瘀血停凝,中道断绝,其中伤堕,不可具论矣,然五脏虚实交错。恶肉内漏,气脉损竭,或饮食无度,损伤非一,或胎疮未愈,而合阴阳,或行步风来,便利于悬厕之上,风从下入,便成十二痼疾,所以妇人别立方也,若是四时节气为病,虚实冷热为患者,故与丈夫同也,唯怀胎妊孕而挟病者,避其毒药耳,其杂病与丈夫同,则散在诸卷中,可得而知也,然而女人嗜欲多于丈夫,感病倍于男子,加以慈恋爱憎嫉妒忧恚,染令其精晓,即于仓猝之秋,何忧畏也,夫四德者,女子立身之枢机,产育者妇人性命之长务,若不通明于此,则何以免其夭横者哉,故傅母之徒,亦不可不学,当宜缮写一本,怀挟随身以防不意也。
又论曰,人之性情,皆愿贤己而疾不及人,至于学问,则随情逐物,堕于事业讵肯专一推求至理,莫不虚弃光阴,没齿无益,夫婚姻养育者,人伦之本,王化之基,圣人设教,备论厥旨。后生莫能精晓,临事之日,昏尔若愚,是则徒愿贤己而疾不及人之谬也,斯实不达贤己之又论曰,夫欲求子者,当先知夫妻本命五行相生,及与德合并本命不在子休废死墓中生者,则求子必得,若其本命五行相克,及与刑煞冲破,并在子休废死墓中生者则求子了不可得,慎无措意,纵或得者,于后终亦累人,若其相生并遇福德者,仍须依法如方避诸禁忌,则所凡欲要儿子生吉良者,交会之日,常避丙丁,及弦望朔晦,大风大雨,大雾大寒大暑雷电霹雳,天地昏冥,日月无光,虹霓地动,日月薄蚀,此时受胎,非止百倍损于父母,生子或喑哑聋聩,顽愚癫狂,挛跛盲眇,多病短寿,不孝不仁,又避日月火光,星辰之下,神庙佛寺之中,井灶圊厕之侧,冢墓尸柩之傍,皆悉不可,夫交会如法,则有福德大智善人,降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调顺,所作和合,家道日隆,祥瑞竞集,若不如法,则有薄福愚痴恶人,来托胎中,则令父母性行凶险,所作不成家道日否,殃咎屡至,虽生成长,家国灭亡,夫祸
[卷第三十三] 男女受胎时日法
凡男女受胎,皆以妇人经绝一日三日五日为男,仍遇男宿在贵宿日,又以夜半后生气时泻精者,有子皆男,必寿而贤明高爵也,若以经绝后二日四日六日泻精者,有子皆女,过六日皆不成子,又遇王相日尤吉。
[卷第三十三] 推王相日法
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
[卷第三十三] 推贵宿日法
正月一日六日九日十日十一日十二日十四日二十一日二十四日二十九日二月四日七日八日九日十日十二日十四日十九日二十二日二十七日三月一日六日七日八日十日十七日二十日二十五日四月三日四日五日六日八日十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二日二十八日五月一日二日三日四日五日六日十二日十三日十五日十六日二十日二十五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六月一日三日十日十三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七月一日十一日十六日二十一日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二十九日八月五日八日十三日十八日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九月三日六日十一日十六日十九日二十日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二十四日十月一日四日九日十四日十七日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二十二日二十九日十一月一日六日十一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六日十七日十九日二十六日二十九日十二月四日九日十二日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十七日二十四日二十七日若春合甲寅乙卯夏合丙午丁巳秋合庚申辛酉冬合壬子癸亥与上件月宿日合者尤佳。(出第二卷中)千金翼论曰,夫求子者,服药须有次第,不得不知,其次第谓男服七子散,女服荡胞汤及坐药,并服紫石门冬丸,则无不得效矣,不知此者,得力鲜焉,其七子散,荡胞汤,紫石门冬广济疗无子,令子宫内炙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