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犬韬
分合
武王问太公曰:“王者帅师,三军分为数处,将欲期会合战①,约誓赏罚。为之奈何?”
太公曰:“凡用兵之法,三军之众,必有分合之变。其大将先定战地、战日,然后移檄书与诸将吏期:攻城围邑,各会其所,明告战日,漏刻②有时。大将设营而阵,立表③辕门,清道以待。诸将吏至者,校其先后,先期至者赏,后期至者斩。如此,则远近奔集,三军俱至,并力合战。”
【注释】
①合战:集中兵力与敌交战。
②漏刻:又称漏壶,古代的一种计时器。
③表:标竿,通过日照的投影计算时间。
武锋
武王问太公曰:“凡用兵之要,必有武车骁骑,驰阵选锋①,见可则击之。如何则可击?”
太公曰:“夫欲击者,当审察敌人十四变,变见则击之,敌人必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