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凡五十人为一队,其队内兵士须结其心。每三人,自相得意者结为一小队。
又合三小队,得意者结为一中队。又合五中队,为一大队。馀少五人:押官一人,队头执旗一人,副队头一人,左右亻兼旗二人。即五十人。至于行立前却当队,并须自相依附。如三人队失一人者,九人队失小队二人者,临阵日仰押官、队头便斩。不救人,阵散计会队内少者,勘不救所由,斩。
每军大将一人(别奏八人,兼十六人),副二人(军务奏亻兼,减大将军半)。
判官二人,典四人,总管四人(二主左右虞候,二主左右押卫,亻兼各五人)。
子将八人(委其分行阵,辨金鼓皮,总管亻兼二人)。
执鼓十二人,吹角十二人,司兵、司仓、司骑、司胄、承局各一人。每队五十人,押官一人,队头一人,副队头二人,旗头一人,副二人,火长五人。
纛六口,大将军中营建,出引六军。古者天子六军,诸侯三军。唐制,天子一十二卫,诸侯六军,故纛有六以主之。
门旗二口,色红,八幅,大将军牙门之旗,出引将军前列。门枪(或作旗)
二根,以豹尾为刃?,出,居红旗后;止,居帐门前左右卓立。
五方旗五口,各逐其方色,大将军中营建。出,随六纛后;在营,亦于纛后,随方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