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七十
量户口定州县等第例
武德令。三万户已上为上州。永徽令。二万户已上为上州。至显庆元年九月十二日敕。户满三万已上为上州。二万已上为中州。先已定为上州中州者。仍旧。至开元十八年三月十七日敕。太平时久。户口日殷。宜以四万户已上为上州。二万五千户为中州。不满二万户为下州。其六雄十望州三辅等。及别敕同上州都督。及畿内州并同上州。缘边州三万户已上为上州。二万户已上为中州。其亲王任中州下州刺史者。亦为上州。王去任后。仍旧。武德令。户五千已上为上县。二千户已上为中县。一千户已上为中下县。至开元十八年三月七日。以六千户已上为上县。三千户已上为中县。不满三千户为中下县。其赤畿望紧等县。不限户数。并为上县。去京五百里内。并缘边州县。户五千已上亦为上县。二千已上为中县。一千已上为中下县。
州县分望道
贞观元年三月十日。并省州县。始因关河近便。分为十道。
一曰关内道。(古雍州之地。)
二曰河南道。(古兖豫青徐四州之地。)
三曰河东道。(古冀州之地。)
四曰河北道。(古幽冀二州之地。)
五曰山南道。(古荆梁二州之地。)
六曰陇右道。(古雍梁二州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