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六月辛卯,亳社火(师古曰:"亳社,殷社也。")。"董仲舒、刘向以为亡国之社,所以为戒也(师古曰:"存其社者,欲使君常思敬慎,惧危亡者也。")。天戒若曰,国将危亡,不用戒矣。《春秋》火灾,屡於定、哀之间,不用圣人而纵骄臣,将以亡国,不明甚也。一曰,天生孔子,非为定、哀也,盖失礼不明,火灾应之,自然象也。
汉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未央宫凌室灾(藏冰之室);丙子,织室灾(织作之室)。刘向以为太后立鲁元公主女为皇后。凌室所以供养饮食,织室所以奉宗庙衣服,与《春秋》御廪同又。天戒若曰,皇后亡奉宗庙之德,将绝祭祀。其後,帝崩,后亡子,取后宫美人子立之。吕后崩,诸吕为乱,大臣诛之而立文帝,惠后幽废。
高后元年五月丙申,赵丛台灾。刘向以为时吕氏女为赵王后,嫉妒,将为谗口以害赵王。王不悟,卒见忧死。
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罳災(師古曰:"罘罳,谓连阙曲阁也,以覆重刻垣墉之处,其形罘偤然,一曰屏也。罘音浮。"如淳曰:"阙与其两傍俱灾也。")。刘向以为东阙所以朝诸侯之门也,罘偤在其外,诸侯之象也。汉封诸侯王,连城数十。贾谊等以为违古制度,必将叛逆。先是,淮南、济北皆诛反,其後七国举兵而诛。
景帝中五年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时栗太子以罪废,自杀。丞相周亚夫下狱死。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辽东高庙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以。"《春秋》时,亳社、两观、桓釐庙灾,四者皆不当立,天皆燔其不当立者以示鲁。今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於礼亦不当立,与鲁所灾同。"
按:古者诸侯不敢祖天子,则高庙不当立於辽东也。古者墓以藏体魄,庙以宅神灵,故祭於庙,不祭於墓,则高园殿不当居陵旁也。二者皆失礼之事,谓天燔其不当立者以示警犹之可也。而仲舒所对,累数百言,至谓:"天灾若语陛下:'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大概劝帝以多行杀戮,而於郡国陵墓不当立庙之说,略无所发明。帝采其说,而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治淮南狱,深竟党,与坐死者甚众。盖此对徒足以启帝之忍心,而略不能革汉之失礼矣。故秪取其两言,而馀语则尽削之云。
武帝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未央宫柏梁台灾。先是,大风发其屋,夏侯始昌先言其灾曰。後有江充巫蛊卫太子事。
昭帝元凤元年,燕城南门灾。刘向以为时燕王使邪臣通於汉,为谗贼,谋逆乱。南门者,通汉道也。
四年五月丁丑,孝文庙正殿灾。刘向以为是岁正月,上加元服,有明哲之性。而大将军光久秉政不归,亡周公之德,将有国害。故正月加元服,五月而灾见。古之庙皆在城中,孝文庙始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贵而不正者。宣帝既立,光犹秉政,骄溢过制,妻显弑后,随以诛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