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七十三 封建考十四
○後魏诸侯王列侯
後魏道武皇始元年,始封五等,至天锡元年,减五等之爵,始分为四,曰王、公、侯、子,除伯、男之号。皇子及异姓元功上勋者封王,皇族及始藩王皆降为公,诸公降为侯,子亦此为差。於是封王者七十人,公者二十二人,侯者七十九人,子者百有三人。王封大郡,公封小郡,侯封大县,子封小县。其後复加伯、男焉。孝文太和十八年,诏:"凡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食邑者,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旧制,诸镇将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皆得世袭。延兴二年,诏革此类,不得世袭。又旧制,诸以勋赐官爵者,子孙世袭军号。後改降五等,始革之,止袭爵而已。凡公主,皆嫁於宾附之国,朝臣子弟,虽名族美彦,不得尚焉(後魏道武帝因见《汉书》娄敬说高帝,欲以鲁元公主妻匈奴,良久,故立此制。又江阳王女卒,灵太后诏赠乡主)。
诸王侯亦各有师、友、文学、侍郎、掾属、舍人等官(时王国舍人应取八族及清修之门,咸阳王禧乃取任城王隶户为之,深为孝文所责)。公主有家令丞(高平公主薨,欲使公主家令居庐制服。太常博士常景曰:"妇人无专国之理。妇人为君,男子为臣,古礼所不载。则家令不得纯臣,公主不得为正君,明矣。")乃寝。
◎後魏宗室王公
上谷公纥罗,神元皇帝曾孙。道武即位,以援立功封,卒。子题,後进爵为王。
悉,降爵为公。
建德公婴文
真定侯陆,并神元後。仕太武,获封爵。
武陵侯因,章帝後。从道武平中原封,後改封。
长乐王寿,章帝後。文成即位,有援立功封。後坐罪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