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九 兵考一
又曰:"周制,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六军,七万五千人。千里之畿,提封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一井之田,八家耕之,总计六十四万井之田,为五百一十二万家。家之一夫,为五百一十二万夫,以此夫众而供万乘之赋,是为七家而赋一兵。孙子曰:'兴师十万,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於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盖言一夫从军,七家奉之,此亦见七家赋一兵也。自夫率之,七家相更以给军,则王畿之内,凡七征而役方一遍焉。"
章氏曰:"司徒之可任者如此其多,《司马法》之出士徒如彼其少,盖古人之於兵不尽用之,《小司徒》只言其可任者,非实数也。後世反此。晋作州兵,乃是尽数调发,甚非先王之制。其他如鲁成作邱甲;苏秦谓齐宣王,临淄之中七万户,不下户三男子,而卒以二十一万;曹操谓崔琰曰:'昨按户籍,可得三十万众,故为大州。'是皆以实数调发。惟孔明仅有此意,以蜀之大,其兵常不过十二万,而所用八万,常留四万以为更代。蜀之强,以孔明不尽用之故。及蜀之亡,尚有十万二千。数年之间,所折不过二万耳。"
◎成周兵制图
王
六乡六遂
六军(七万五千人)
大国(上公)
三乡三遂
三军(三万七千五百人)
次国(侯、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