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通典卷之二十四
筆帖式】
吏部尚書滿洲漢人各一人掌中外文職銓敘勳階黜陟之政釐飭官常以贊邦治其屬有文選考功稽勳驗封四清吏司初天聰五年十月議定官制建六部每部各一貝勒主之吏部設滿洲承政一員戶禮兵刑工五部承政二員蒙古承政六部各一員漢承政吏戶禮丘工各一員刑部二員崇德三年更定六部設滿洲承政一員順治五年停貝勒總理例改六部承政為尚書五年定六部滿漢尚書各一員七年各部增設滿洲尚書一員八年仍令親王郡王兼攝部務九年停十年復裁各部滿洲尚書一員雍正元年以來常以大學士兼理部務與尚書率其屬以敘正羣吏焉至親王郡王奉命總理部務皆由特簡無常員
左右侍郎滿洲漢人各一人掌佐理銓衡以貳尚書崇德三年定六部承政外皆為左右參政順治元年改左右參政為左右侍郎十五年定滿漢左右各一人七年增滿洲一人十年裁漢右侍郎初兼翰林院學士銜其非翰林出身者不兼尋罷兼銜 【 又各部初設有啟心郎三員滿一人漢二人順治十五年裁】 文選清吏司郎中滿洲三人蒙古漢人各一人
員外郎滿洲漢人各二人
主事滿洲一人漢人二人掌班秩遷除均平銓法
考功清吏司郎中滿洲三人漢人一人
員外郎滿洲二人蒙古漢人各一人
主事滿洲一人漢人一人掌論劾考察旌別功過
稽勳清吏司郎中滿洲漢人各一人
員外郎滿洲二人漢人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