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周公旦、太公望开嗣王业,建功于牧野,终将葬,乃制谥,遂叙谥法。谥者,行之迹;号者,功之表;古者有大功,则赐之善号以为称也。车服者,位之章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行出于己,名生于人。名谓号谥。
民无能名曰神。不名一善。
靖民则法曰皇。靖安。
德象天地曰帝。同于天地。
仁义所往曰王。民往归之。
立志及众曰公。志无私也。
执应八方曰侯。所执行八方应之。
赏庆刑威曰君。能行四者。
从之成群曰君。民从之。
扬善赋简曰圣。所称得人,所善得实,所赋得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