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二四
十九日,诏罢三司使副监议盐法。
六月二十四日,以权发遣淮南路提点刑狱公事赵济、两浙路权同提点刑狱公事王庭老、荆湖南北路权同提点刑狱公事毛杭毛杭:《长编》卷二二四作「毛抗」。、李平一、江南东西路权同提点刑狱公事晏知止、陈倩并兼提举本路盐事,仍比较逐年盐课增亏以闻。
五年正月二十二日,诏罢给京西路蚕盐,令民但止输钱。先是,转运使陈知俭言转运使:《长编》卷二二九作「转运副使」。:「京西九州岛军岁给蚕盐一百九十三万有奇,为钱四万八千二百五十缗,然以盐赋民,为数奇零,民
多不愿请者。欲乞止令输钱,又募商人入抵当请射此盐当:原脱,据《长编》卷二二九补。,增钱为五万四千缗以便民。其所兑蚕盐合折价并脚乘路费钱,乞令制置解盐司别封桩,听省司移用。」故有是诏。
六年二月二十八日,诏:「两浙路提举盐事司未得劾诸州军亏失盐课,且以课亏及违法重轻分三等以闻。」
十月十八日,两浙转运盐事司乞益兵千人,诏发开封府界、京东兵各五百人。时以盐法未行,盗贩者众故也。
二十七日,权三司使薛向请止绝秦凤等路转运使蔡延庆置场减价出卖盐钞,从之。
七年正月二十四日,永兴、秦凤等路察访李承之言:「庆历、皇佑中,秦州以盐钞、川交子令民变卖,至今尚负钱万余缗。乞特蠲放,以宽边民。」从之。
三月二十三日,梓夔路察访熊本请依泸州进士鲜于之邵议,淯井监盐井止存两灶官自煎,余咸水尽出卖,从之。
四月十七日,诏:「闻岷州阙粮草,少人入中,其东南盐钞与今西盐钞法,令三司具经久通行利害以闻以闻:原脱,据《长编》卷二五二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