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幸
【宋会要】
笏,枢密都承旨、祗应诸司使以下并公服系 ,与内侍都知已下常起居,班首奉圣躬万福。 国朝之制,车驾幸寺观焚香、园苑游宴,其日内客省使至通事舍人、合门祗候并应起居者皆然。笏,一班常起居。 次殿前马步军以下于内东门廊南阶下,次执球杖供奉官以下于内东门南对立,次诸班并常起居。次舍人引宰臣以下应随驾官,并非泛驾幸诸处并常起居,曾起居止奏万福。执球仗供奉官候引驾回,于内东门南对立,常起居。袍出,降座,鸣鞭出内。至寺观殿上焚香讫,宣从臣吃茶,舍人引宰臣以下再拜就座。吃茶讫,复再拜退。或宣道僧录以下吃茶,舍人引当御前,躬三呼万岁,就座。吃茶讫,退,皆躬三呼万岁。如赐茶绢或茶果,即舍人宣 喝赐如常仪。如宣随驾官对御食,进酒、赐酒、就座,如大宴仪。应随驾官宰臣、亲王、枢密使以下,学士、三司 皇帝服(副使)[使副]、知开封府、使相、节度使至刺史、当直修起居注常从外,知制诰、待制、统军上将军,合门旋定旨。中书、亲王、枢密及宣徽使并禁卫内行马,余官并禁卫后序行。驾回,并从至门内方退。应新授职官未朝谢特宣召者,座次合门临时奏裁。如视朝后非时行幸,宰臣、亲王以下并公服系 ,除不赴内东门起居外,余如上仪。
太祖
【宋会要】
建隆元年四月十六日,幸玉津园。八月五日、二年闰三月六日、四年七月六日、干德二年六月十六日、七月八日、八月十二日、开宝三年八月十九日、开宝六年五月十日、八月六日、七年五月十八日、七月六日、八年四月二十六日、九年五月十五日,凡十三临幸。
六月二十四日,车驾至潞州,幸延唐寺。
九月十一日,幸宜春苑。二年二月十七日、三年二月十八日,又临幸。
二年正月七日,幸造船务观习水战。是月二十四日、二月六日、三年十月二日、四年正月十二日、八月二十日、干德二年八月十二日、五年二月一日、开宝八年三月十三日开宝:原脱,据《长编》卷一六补。,凡八临幸。
十八日,幸元化门犒设修河丁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