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三五
绍熙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宰臣留正等上表留:原作「刘」,据《宋史》卷二一三《宰辅表》四改。,以皇帝在重华宫大行至尊寿皇圣帝丧次,请听政。凡三上表固请,乃允。
庆元三年十一月六日,寿圣(降)[隆]慈备福光佑太皇太后崩
于慈福殿,遗诰皇帝成服三日听政。九日,释服。十日,宰臣京镗等上表请还内听政,三表乃允。二十一日,复请御殿,复三上表固请,始诏权御后殿。六年六月四日寿仁太上皇后、八月八日圣安寿仁太上皇帝、开禧三年五月十六日寿成惠圣慈佑太皇太后崩,亦如之。
六年五月二十一日,为亢为(为)沴,避殿减 。宰臣京镗等上表请御殿复膳,再上表,乃允。嘉定八年五月亦如之。
嘉泰元年四月十五日,为回禄为灾,避殿减膳。宰臣谢深甫等上表请御殿复膳,三上表,乃允。嘉定二年七月成肃皇后大祥礼毕,亦如故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三五 请举乐
请举乐
太祖建隆四年六月八日,宰臣范质等上言曰:「伏以三年不言,既毕谅闇之制;八音未奏,岂为达礼之丧!陛下自缠陟屺之哀,尤抱终天之戚。易月虽遵于遗诰,因心曲尽于孝思。今则星纪再周,祥禫巳阕,犹彻在县之乐,尚怀罔极之悲,将何以接和人神,对越天地 望体圣贤之通制,俯从中外之群情。」诏答不允。继三上表,诏曰:「朕积衅上延,祸锺长乐。虽军国之事,敢不勉旃;而人子之情,实惟永感。固于雅奏,焉忍遽闻!卿等援引古今,继陈章表,明先王之制礼,俾凉德以俯从。式徇群情,良增深愧。所请宜允。」
九月十一日,宴广政殿,始作乐。
开宝七年正月二十九日,中书门下上言曰:「王者尊居宸极,礼绝正期。今圣节将临,寿觞斯献,皇帝陛下以恭懿长公主丧犹在殡,哀出常情,曲敦同气之恩,尚彻在县之奏。虽君父友爱,发于自然;而臣子祝延,何以为礼!伏望长春节日,特允教坊奏乐。」诏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