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宋辽金史
今案宋史本纪,
太平兴国三年,命修太祖实录(史官为李昉、扈蒙、李穆、郭贽、宋白等,沈伦为监修,共成五十卷。见伦昉等传)又诏军国政要,令参知政事李昉等录送史馆。
真宗初,命钱若水等修太宗实录(若水奏杨亿与其事。凡八十卷,亿独修五十六卷)。寻又诏吕端、钱若水重修太祖实录。
仁宗诏吕夷简、夏竦修先朝国史,王曾为提举,天圣八年书成,夷简上之。
英宗命韩琦修仁宗实录,神宗熙宁二年修成,琦上之。
是年,神宗命学士吕公著修英宗实录,修成后,曾公亮上之。十年,又诏修仁宗、英宗史。
惟神宗实录,凡数次改修。
哲宗元祐元年,命吕大防等纂修,以司马光家藏记事为本,六年修成,七年又修神宗史,此第一次所修也。
绍圣元年,章惇用事,请重修神宗史,蔡卞亦言“先帝盛德大业,实录所记多疑似不根,乞重刊定。”乃诏以蔡卞为修撰,卞专取王安石日录,遂尽改元祐所修,贬原修官吕大防、范祖禹、赵彦若、黄庭坚等。三年书成,惇上之。此第二次所修也。
徽宗时又诏修神、哲二朝实录及二朝史,皆蔡京、蔡卞司其事。钦宗初,已命改修宣仁后谤史,未及成。迨高宗时,隆祐太后为帝言“宣仁后之贤,古今未有,因奸臣诬谤,建炎初虽下诏辨明,而史录未经删定,恐无以慰在天之灵。”帝悚然,即谕朱胜非曰“神、哲两朝,史多失实,宜召范冲刊定。”冲乃为考异一书,明示去取。旧文以墨书,删去者以黄书,新修者以朱书,世号朱墨史。哲宗实录又别为一书,名辨诬录。(徐绩传“神宗正史,五载未成,绩谓元祐、绍圣,史臣好恶不同,一主司马光,一主王安石,故议论纷然。”綦崇礼亦疏言“神宗实录,墨本元祐所修,已成书;朱本出蔡卞手,多所附会;哲宗实录,则蔡京提举编修,变乱是非,难以为据。”)冲既修成,赵鼎上之,此第三次所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