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宋齐梁陈书并南史
是孝武诸子,除前废帝及明帝所杀共十八人外,余十人皆夭死,并无为后废帝所杀者。
后废帝纪内,但有桂阳王休范、建平王景素举兵被杀之事,而非孝武子也。
然则南史所云“明帝杀十六,余皆后废帝所杀者”,实缪悠之词。即以南史各纪传核对,亦无后废帝杀孝武子之事,此李延寿之误也。
又檀韶传,谓“韶卒,子臻嗣位员外郎。”案宋书韶传“韶卒,子绪嗣。”臻则檀只之子也,在只传内。今以臻为韶子亦误。
南史增齐书处
南史于宋书,大概删十之三、四,以宋书所载章表符檄,本多芜词也。于齐不惟不删,且大增补。今以两书相校,惟豫章王嶷及竟陵王子良二传,多所删削,其他则各有所增。姑摘录于左:
王俭传(增)
齐高帝(萧道成)为相,俭请间于帝曰“功高不赏,以公今日地位,欲北面居人臣可乎?”帝正色裁之,而神采内和。俭又言“公若小复推迁,恐人情易变,七尺不能保。”帝笑曰“卿言不无理。”俭即曰“当令褚公知之。”帝曰“我当自往。”乃造渊,款言移晷,曰“我梦应得官。”渊曰“今授始尔,恐一、二年间,未容便移。”帝还告俭,俭曰“褚是未达事理。”乃即令虞整作诏。及高帝为太尉,以至受禅,诏策皆出于俭。此见俭倾心于齐高,为佐命功臣之处。
更定衣服之制:引汉书及魏都赋,为藩国侍臣服貂之证。又引晋典劝进表,定百僚致敬齐公之礼。引春秋曹世子来朝,定齐国世子之礼。及受禅改元,应特举郊祭之礼,立春在上辛后,仍应南郊之礼。正见俭深于礼学,为开国文臣之首。
褚渊传(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