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后汉书
其大概有数端:
是时郡吏之于太守,本有君臣名分。为掾吏者,往往周旋于死生患难之间。
如李固被戮,弟子郭亮负斧锧上书,请收固尸。
杜乔被戮,故掾杨匡守护其尸不去。由是皆显名。(固、乔二传)
第五种为卫相,善门下掾孙斌,种以劾宦官单超兄子匡,坐徙朔方,朔方太守董援乃超外孙也,斌知种往必被害,乃追及种于途,格杀送吏,与种俱逃,以脱其祸。(种传)。
太原守刘?以考杀小黄门赵津下狱死,王允为郡吏送?丧还平原,终三年乃归。(允传)
公孙瓒为郡吏,太守刘君坐事徙日南,瓒身送之,自祭父墓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送守日南,恐不得归,便当长辞。”乃再拜而去。(瓒传)
此尽力于所事,以著其忠义者也。
傅奕闻举将没,即弃官行服。(奕传)
李恂为太守李鸿功曹,而州辟恂为从事,会鸿卒,恂不应州命,而送鸿丧归葬,持丧三年。(恂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