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謨議略
若謂目前無事,豈特夫可裁,即勇亦可裁。惟兵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無兵。泰西各國,講武厲軍,日強月盛;精神注於造器,國用絀於養兵。環伺中朝,尤堪悚懼。我朝近年籌辦海防,方以整頓戎行為急務,似未便於軍營搜茲微款,使貪將惰卒得以藉口廢弛,一有兵端,雖加百倍亦不足償所失。
惟當此黃河決口、費用支絀之時,部臣百計搜羅,誠非得已。以臣管見,可裁冗費。如河海漕糧、各省驛站,若能變通辦理,每年可節數百萬金,利國便民,有益無損,似較勝於搜求微末,無補度支。惟更革舊章,能否破除成例,愚臣草昧,未敢妄陳。已將詳細情形函達大學士臣閻敬銘,請其酌辦。如能採擇,諒可據情入告,以抒宵旰之憂。
至臣部各軍三十五營兵勇,十一年十月,已片奏每營裁減長夫八十名。數年以來,修築沿海砲臺,兼以剿撫生番,不時徵調,與內地軍營不事工作,無所徵調,情勢迥不相同。長夫一項,已經裁減,萬難再減。謹據實覆陳聖鑒。
光緒十三年十二月初十日奉硃批:戶部知道。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