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明史
自宋史數人共事者,必各立一傳,而傳中又不彼此互見,一若各為一事者,非惟卷帙益繁,亦且翻閱易眩。明史則數十人共一事者,舉一人立傳,而同事者即各附一小傳於此人傳後,即同事者另有專傳,而此一事不復詳敘,但云語在某人傳中。
如孫承宗有傳,而柳河之役,則云語在馬世龍傳中。
祖寬有傳,而平登州之事,則云語在朱大典傳是也。
否則傳一人而兼敘同事者,
如陳奇瑜傳云:與盧象昇同破賊烏林關等處。象昇傳亦云:與奇瑜同破賊烏林關等處是也。
甚至熊廷弼、王化貞,一主戰,一主守,意見不同也,而事相涉,則化貞不另傳,而并入廷弼傳內。
袁崇煥、毛文龍,一經略,一島帥,官職不同也,而事相涉,則文龍不另傳,而并入崇煥傳內。
此又編纂之得當也。
而其尤簡而括者,莫如附傳之例。
如擴廓傳附蔡子英等,陳友定傳附靳義等,方孝孺傳附盧原質等,以其皆抗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