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史记 汉书
漢書移置史記文
漢書武帝以前紀傳,多用史記原文,惟移換之法,別見翦裁。
如鴻門之會,沛公危急,賴項伯、張良、樊噲等得免。
彭城之敗,漢王道逢孝惠、魯元,載以俱行。
陳平間楚,使去范增。
鴻溝解兵,張良、陳平勸漢王追楚。
漢王至固陵,彭越、韓信兵不至,用張良策,分地王之,遂皆會兵等事。
史記皆詳於項羽本紀中。漢書則項羽傳略敘數語,而此等事皆詳於高祖紀內。蓋史記為羽立紀,在高紀前,故大事皆先載羽紀,使閱者得其大概,而其下諸紀傳,自可了然。漢書則項羽改作列傳,次於帝紀世家之後,而高紀則在首卷,故此等事,必先於高紀詳之,而羽傳不必再敘也。
呂后殺戚夫人及趙王如意。
史記載呂后紀內,而外戚傳敘呂后處不複載。漢書呂后紀,專載臨朝稱制之事,而殺戚姬等事,則入外戚傳中。蓋紀以記朝政,傳以詳細事,固各有所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