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定例:一品官以上应否予谥,请旨定夺,二品以下无谥,其有予谥者,系奉
特旨。或效职勤劳,或没身行阵,或以文学,或以武功,均得邀逾格茂典,而乾
隆十七年韩以工制义追谥文懿,三十年王士祯以工诗追谥文简,尤为稽古殊荣。
◎追谥
有因其子孙奏请而追谥者。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西安副都统阿鲁疏奏:“臣
父济世哈,因军前效力,擢用至正红旗都统、刑部尚书、三等男,于康熙元年八
月内病故,未蒙谥典,伏乞皇上加恩赐谥。”允之,得谥勇壮,此尤为盛朝旷典,
此后未有踵而行之者。
◎夺谥
有生前得谥而身后削夺者。和硕端重亲王博洛于顺治九年三月得谥定,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