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膑,五刑中去膝盖骨之名。齐将孙膑,为庞涓断其足,故称孙膑,其名逸不可考,膑非名也。黥,墨刑在面之名。汉英布尝坐法,黥,人称黥布,黥非姓也。今人不察,而称武官有“媲膑并黥”之语,岂不可笑?
《世说》曰:“殷仲文读书半袁豹,则笔端不减陆士衡。”盖惜其有才而不学也。若以半豹作称颂语用,似有未妥。
周宾《所识小篇》曰:“唐以来六曹尚书各有四司,以本行为头司,余为子司。头司者,吏部郎中、户部郎中之类是也。明初亦仍其职,但改本部郎中皆为总部郎中。洪武二十三年,乃改吏部总司曰选部,户部曰民部,礼部曰仪部,兵部曰司马,刑部曰宪部,工部曰缮部,二十九年始定令称焉。”近见南京一仪部郎为人撰文,自称曰总部,彼盖止知礼部之有总部,而不知各部皆有之也。明初官称与今异者甚多,余尝纂为《明初官制》一卷。
关音引,目眶也;兆,灼龟也,二者蓍见几微,皆先事而知之。《韵注》云:“吉凶形兆,谓之兆朕。”今人误以关为朕,又倒为朕兆,于古无据。
《韵会》注:“生曰名,死曰讳。”《左传》:“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礼记·祭义》曰:“文王忌日,必哀称讳。”是名讳二字,其别久矣。今问人之名曰尊讳,自道其名曰贱讳,谬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