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钞票应照旧行用,只须道台会同各领事出示晓谕,声明各行并不收银,搭几成钞票,由各钱业照付。
七、租界内大小各戏馆应令照常开演,不可停歇,心惑人心。
八、租界内救火章程甚备,租界外浦东亦应仿照,多备救火器具。若有火警,附近居民不可乱动,一面由火会分驰往救,一面分派巡捕,兵丁,分班巡护,认真弹压,应请先行出示晓谕。
九、租界巡捕应请添募,大小街路均应有巡捕昼夜轮流梭巡。城厢风处以及浦东南市,亦应添募巡捕,多派员弁,分班轮流巡查。
十、查明租界四址出入总散路迳,租界内边地则由工部局于要路多派巡捕,每处若干人,建造捕房,常川驻紥,了望界外。倘有远处成群来界乱人,即鸣警知会局中,派捕拘捆。租外边地则由华官派兵搭盖棚帐,常川驻守,弗令成群乱人闯入租界以内。
○忠良受戮记
袁爽秋京卿,许竹筼侍郎,于七月初三日奉旨处斩于菜市口。考其被祸之由:一则因连上三疏,痛底执政诸臣,并力言拳匪宜剿除,使馆宜保护,致犯端,刚等之忌。一则因某日当朝会时,皇上执其手而而谓之曰:“今日之事当如何?”许言:“皇上宜乾纲独断,万不可听信妄言,致触列强之怒。”时太后适出见之,即有不豫色;然又顽固之辈,谓许亲于俄,甚至目许为俄党。故其正法也,虽为李秉衡参奏言“许与袁违背廷意,擅改电谕,致南北异局,非斩之不足以震惕疆臣,尽其罪戾”等语,然已早伏于廷对之时,及平日“俄党”两字矣。
是日,监斩官为徐荫轩相国桐之公子徐承煜侍郎,因见二公尚是衣冠齐楚,比手下去之。许曰:“某等虽奉旨处斩,然尚未奉旨革职。况照例亦应穿戴衣冠,岂汝作官多年,此例尚未谙耶?”徐闻言,面为之赤,不语者久之。既而袁问曰:“吾二人死固无恨,况君要臣死,不死则不忠。然究竟所获何罪,而受大辟?请即见告!”徐怒叱之曰:“此岂容尔分辩之地,尚敢哓哓耶!尔所获罪,尔当自知,何烦吾言!”袁曰:“尔何必如此作态!吾二人虽死,留得清名于后世,他日自有公论。
但洋兵不久必来,尔父子恐亦万无生理,尔时候尔于地下可也。”于是二人遂从容就刑。
许袁死后,端,刚等犹有余怒,家人等均不敢收殓其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