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叶惠仲,台州临海人。兄刑部主事夷仲,常雅为方孝孺所知,有文名。惠仲亦不愧其兄,时称“二叶”,各有集以传。
惠仲初任广武卫知事,洪武末,尝以知县充修史官。革除二年会试后,升知府。永乐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戮死,年六十四。妻萧氏为奴。
改南雄府为州,更置官属。
革保昌县,以所属红梅、平田、百顺三巡检司棣于州。
壬寅,增置会川卫马剌、毕直、金县三长官司吏目。
癸卯,置滁州关山巡检司。
甲辰,革赣州府长洛巡检司。
革南安府南康县潭口镇巡检司。
庚申,考试官董伦等赐宴于礼部。
升都给事中秩正七品,给事中秩从七品。